一般只要有在台灣政府登記設立的「合法」直銷公司,一般在剛加入的30日內當你想退費時就一定要退給你的,但若名義上說可以退費但卻在程序上百般刁難的,你又該如何是好?
這是在FB看到的一個方式,聽說滿有效的,就分享在這裡,也當個小筆記!
原文如下:
去郵局購買一式三份的存證信函。再請郵局的人員教你如何填寫存換信函,他們有制式的範本。
信函內容就是宣告表示你要退出該直銷公司。然後一式三份,一份給直銷公司,一份給公平交易委員會,一份自己留存。直銷公司收到之後如果不讓你全額退出他們是要被罰錢的。
記著一件事,從現在起,任何邀請你的人包含該公司人員對你的任何洗腦式慰留一概不予理會,最好都不要聽。
真的不行,必要時可請警察到場協助。
多層次傳銷已經是未來經濟趨勢,
如果你想經營多層次傳銷, 政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市場公平機制而特別製作的影片: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多層次直銷管理辦法之規定的宣傳短片】, 建議您先觀看此影片後, 了解比較後再做選擇與決定!
- 若是想更多了解公平會對多層次傳銷的請上【公平交易委員會】官網: 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
- 若想知道目前有哪些公司是合法正派的公司 ,請上【中華民國直銷協會官網】: http://www.dsa.org.tw/
這二個網站相信能給您更多客觀的資料供您參考!
加入前最好也看一下合約上所寫的退費方式是不是很刁難,會的話或許可以再評估一下是否真的要立即加入。
(本編不是對這個很熟喔,有相關問題可以去”靠北傳直銷”發問,本編無法做出相關解答喔。)